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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本市出臺了社保減免政策,很多單位因此受益,大大減輕了社保繳費負擔。但社保的繳費年限直接影響參保人員的購房、汽車搖號資格認定,因此,一些參保人員有些擔心——緩繳社保會不會對自己的購房、購車產生影響?
市人力社保局對此表示,單位申請社保費用緩繳,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繳費的,在購房、小客車搖號的社保資格審核中,緩繳月份記為正常繳費。但是超期補繳會對個人購房造成影響,建議參保人員提前查詢個人權益記錄。
在最遲緩繳期限內未完成繳費,社保資格審核中,緩繳月份記為未繳費。超出緩繳期補繳到位的,緩繳月份記為補繳。形成補繳,對小客車搖號的社保資格審核無影響,但在購房社保資格審核中,補繳月數合計超過3個月,將審核不通過。
因此,參保人購房前,建議先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前往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或使用社保大廳內的自助終端機查詢打印個人權益記錄,查看是否存在超過緩繳期未繳費的斷繳或超緩繳期繳納導致的補繳,如有疑問,可向所在單位核實繳費情況或向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咨詢。對社保繳費充分了解后再簽訂購房協議,避免因社保資格審核不通過導致買房違約等糾紛。
本市社保緩繳政策
2019年12月、2020年1月社保繳費,最遲應于2020年7月底前繳納;單位申請緩繳2020年2月至2020年11月的費用,可繼續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至2020年12月。